5月5日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财政厅发布《山西省深化低碳试点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。
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方案中规定,在省级及以上各类产业园区和县区筛选减碳空间较大、有一定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和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园区(县区)实施近零碳排放园区(县区)试点建设,全方位系统性融入碳中和理念,整合节能、减排、固碳、碳汇等中和措施,实现园区(县区)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。以园区(县区)碳 排放总量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,全过程融入低碳化理念,严格执行项目低碳准入,优化产业空间布局,以多种节能、减排、碳汇、固碳技术为先锋,以大数据、云计算、5G+等数字化手段为支撑,抓住碳排放的重点领域,通过能源绿色化转型、产业低碳化发展、设施集聚化共享、资源循环化利用,最终形成各具特色的近零碳排放园区(县区)模式。
点击下载: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山西省深化低碳试点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.pdf